更新时间:2022.06.22
第一,住房财产权:业主对所购房屋的权利是来自业权,也就是住房财产权。政府规定业主应享有的基本物业权益有:小区的道路、绿化、休憩地、空余地、电梯、楼梯、连廊、走廊或政府规定的其他公用设施的权益。业权特指买房人在获得商品房产权的同时,对公共区域
债权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撤销权。当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实施的危害债权的行为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债务人的危害行为。 二、代位权。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物权公示方法,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作为物权公示的方法,动产物权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以交付作为物权公示的方法。在中国,机动车辆、船舶、民用航空器等必须以登记作为物权的公示方法。
劳动者的义务主要包括: 1、完成劳动任务。最基本的义务; 2、提高职业技能。提高自身素质; 3、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4、遵守劳动纪律; 5、遵守职业道德。 劳动者的地位包括: 1、是生产工具的制造者和使用者,其生产经验、劳动技能和科学文
用益物权人享有的基本权利有: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需要承担的义务则包括:应当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义务;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或费用等。
根据民法典业主的权利有:业主依法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罢免权、知情权、监督权、撤销权,一并包括享受物业服务的权利、获得行政机关协助的权利,同时对专有部分具有所有权,对共有部分具有使用权、收益权。
不可以,即使业主已经出现了欠交水电的情况,也应该由供水公司或者供电公司来操作,而物业公司没有这个权利。物业公司只能对于业主家中的供水、供电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但是因为它不是供应方,所以就没有权利停水停电。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对业主的义务是: 1、根据业主的委托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2、及时答复业主对物业服务情况提出的询问。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的权利有:享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召开业主大会;提出建议;行使投票权;享有被选举权;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享有各类服务资金的使用权;对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具有监督权。
户主即一户之主,是一个社会单元(家庭户)的负责人或权益代表人。户口本的户主的权利,就是作为一户之主代表这一户在相应范围的代表权; 具有发言权,表决权,利益关连的处理权,以及维护家庭权益的代表权和抗对抗辨权等等。
政务公开的具体内容:一是公开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能、职责;二是公开工作纪律;三是公开办事规则、程序、时限和结果;四是用人、财务、分配,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应予公开。
遗产债务包括的内容有:被继承人生前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缴纳的税费,被继承人因为侵权行为、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等产生的债务等,被继承人的债务应当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
物业服务人可以将部分物业服务委托给第三人,但不得将所有物业管理业务委托给第三人。根据规定,物业服务人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部分专项服务委托给专业服务组织或者其他第三人的,应当向业主负责这部分专项服务。物业服务人不得将其应提供的全部物业服务委托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