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新公司法解释的作用是确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企业法人制度,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新公司法解释的作用:针对如何进行公司解散和清算加以详细的规定,并对公司解散和清算中所涉及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权利义务和承担的法律责任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更加具有可操作性。维护中小股东股权利益,构建决议撤销之诉制度,实现同股同权。
是。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一种欺诈性违法行为。抽逃出资包括抽逃注册资本和抽逃股东出资。抽逃注册资本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这不仅侵犯了公司的利益,而且可能侵犯公司以外第三人的利益,如
抽逃出资的认定的情形有: (1)主要要件,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发起人或股东; (2)主观要件,的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即故意不交付货币、实物或不转让财产权、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 (3)客体要件,对象是侵犯国家公司资本管理制度; (4)客
妨害公务罪最新司法解释以暴力威胁阻碍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按照妨碍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具体如下: 1、妨害公务罪侵犯了国家的正常管理活动; 2、妨害国家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我国《公司法司法解释(四)》是为正确适用公司法,从公司决议效力、股东知情权、利润分配权、优先购买权和股东代表诉讼等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出详细规定。该司法解释结合人民法院审判实践,对上述五方面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具体法律条文可参考司法解释全文,篇
公司法司法解释四全称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四)》,于2016年12月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0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脱逃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从羁押和改造场所逃走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依照本法与刑事诉讼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并且是为直接故意。
根据《刑法》的规定,行为人构成抽逃出资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若是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新集资诈骗的司法解释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数额3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数额100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 2、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数额150万
关于公司法司法解释二内容有以下几点: 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2、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同时又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