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9
民间借贷中没有签订借款合同,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确定合同履行地,如果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确定民间借贷纠纷的合同履行地的办法:当事人在借贷合同中约定了履行地的,履行地是当事人约定的地点;没有约定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或者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来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履行地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
对于民间借贷的合同履行地,如果当事人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无约定的,由当事人协议补充;达不成协议的,根据借贷合同的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一般是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1993年11月17日法复〔1993〕10号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鲁高法函〔1993〕44号《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
法律规定,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1993年11月17日法复10号发布)答复如下: 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
合同履行的期限的确定,需视情况而定: 1、合同履行的期限合同履行期限是指人履行合同义务和人接受履行行为的时间。作为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履行期限一般应当在合同中予以约定,当事人应当在该履行期限内履行债务。如果当事人不在该履行期限内履行,则可
确定运输合同的履行地如下: 1、运输合同的履行地应为运输始发地、目的地; 2、运输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3、运输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客运合
合同的签订地点有时候是确定合同管辖法院的重要依据。当事人双方如果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那么合同的签订地点是最后一方签名盖章的地点就是合同签订地。如果双方没有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合同,而是采用承诺方式订立合同的,那么承诺生效的地点就是合同成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