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3
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程序是市国土资源局应向市人民政府呈拟注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土地登记的请示;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后,以市国土资源局文件的形式,向国有土地使用者下发注销其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土地登记的决定。再由市国土资源局向市人民政府汇报此项工作
不动产统一登记前,对国有建设用地上房屋已登记而未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或转移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人凭已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按照“先行登记、并行完善”的原则予以受理。 对土地权属来源合法,办理了国有
土地使用年限:住宅为70年;经济适用房的使用年限为5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公益事业性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集体使用证是集体土地所有人依法对集体土地享有占有、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合法凭证。 法律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
土地使用权登记要件生效的有: 1、登记上必须写明土地权利人的姓名; 2、登记上还要写明地上附着物情况; 3、写明土地的权属性质、使用权类型、取得时间和使用期限。
土地使用权预告登记流程:签订土地权利转让协议;携带双方身份证明材料、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书原件、已登记备案的土地权利转让协议原件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预告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相关事项记载于土地登记簿,向申请人颁发预告登记证明。
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分为农用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
集体土地使用权收回程序: 1、拟定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的方案 2、履行报批程序 3、公告 4、下达收回决定 5、注销国有土地使用证、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或在土地登记簿上注明废止。
土地使用税一般不含集体土地。只有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集体土地不在征税范围内,但集体土地进行流转用于建设的需要由使用人缴纳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权人即土地使用者,是指依法对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等排他性权利,且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人。 土地权属是指土地产权的归属,是存在于土地之中的排他性完全权利。它包括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土地租赁权、土地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