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债权人和债务人没有额外约定的,债权人可以将债权质押的。《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
债权人不可以自己修改借条,当事人要修改借条应当经过对方的同意,否则该修改行为是无效的,当事人之间签订借条,应当包括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法定全名,借款的具体金额等内容。
如果债务设立了抵押,债权人是在债务人逾期不还款的情况下用债务人抵押的财产来抵债的,则是可以的,也是合法的。或者如果是经过了债务人同意,用财产来抵扣债务的,则债权人用债务人的财产来抵债。 如果既未设立抵押,债务人也不同意用财产抵债,债权人私自
可以。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不能,单方面修改行为是无效的。债权人与债务人协商得到债务人同意就可以修改借条,没有协商私自修改不具有法律效力。借条正常情况下应该是由借款人(即债务人)向出借人(即债权人)出具,并由债权人持有,债务人无法修改借条。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一般予以受理。借条持有人为实际出借人只是基于日常经验规则的一种推定,并非绝对。 在借条持有人最终与实际出借人系同一或者意志相一致的情况下,
一般来说,没有借条很难证明双方存在债务关系,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法院是不会受理案件的。债权人如果没有借条,可以提供其他证据形成证据链证明债务关系的存在。 1、找无利害关系的知情人出庭作证,但是仅有人证还不够,还需要有物证协助。 2、提供银行转
租房合同一般不需要交还房东。合同是双方缔约经济、民事行为的最重要凭据,由缔约各方(及其他相关人)各自持有。合同关系解除或自然终止后,合同由缔约各方继续持有保存,我国目前没有法规规定合同缔约一方享有收缴另一方合同原件的权力。
债权人可以将金钱债权转让给他人,债权人要转让部分或者全部债权的,需要通知债务人,否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债权转让的,其从权利也一并转让。
应根据谁持有原件的,推定谁为债权人。但是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除外,这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经人民法院实体审查发现债权凭证的持有人并不是本案实体请求的当事人时,应该裁定驳回起诉。
谁持有原件的,推定谁为债权人。但是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除外,这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经人民法院实体审查发现债权凭证的持有人并不是本案实体请求的当事人时,应该裁定驳回起诉。
债权人是否可以将债权的全部转让给第三人需要按实际情况判断,不得转让的情形如下: 1、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2、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3、依法不得转让。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的权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