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1
居住权不属于遗产继承。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居住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该权利不能继承,同时不能转让。
法定继承的范围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民法典最新规定,继承遗产的范围为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1、公民的收入;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 祖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或同母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定继承人范围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其中,配偶必须是于被继承人死亡时,同被继承人存在含法有效的夫妻关系的;子女既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又包括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既包括生父母、养父母,还包括有扶养关系
居住权不可以继承。居住权是指对房屋占有、使用的权利,居住权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权利,从房屋所有权中脱离出来后,具有很强的人身性,享有居住权的人死亡后,并不产生遗留居住权这种财产作为遗产继承的可能。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定,居住权不得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法定继承的继承包括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如
继承顺序和法定继承人范围规定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中: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承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继承人范围:配偶、子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