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将房屋进行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房地产开发商不得抵押已批准预售的房地产。 期房抵押属于房地产抵押的一种,除了具备房地产抵押的一般法律特征外,还有其独特的法律特征,表现在: 1、设定抵押时,抵押标的物尚未形成。 2、期房抵押的实质是一种期待权的抵押。 3、用于抵押的期房有一
债权债务抵销的相关法律问题: (一)债权债务抵销的要件: 1、抵销人与被抵销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 2、抵销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 3、必须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4、双方适用抵销的债务是能抵销的债务。 (二)抵销的效力。抵销权为形
下列三种债务不得抵消: 1、按合同性质上不得抵消的债务。如不作为债务、提供劳务的债务以及抚恤金、退休金、抚养费等与人身不可分离的债务。 2、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债务。 3、双方当事人约定不得抵消的债务。
关于债权债务的规定: 1、公民之间的借贷款,双方对返还期限有约定的,一般应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出借人随时可以请求返还,借方应当根据出借人的请求及时返还;暂时无力返还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责令其分期返还。 2、公民之间的生产经营性借贷的利率
债务人行使抵销权的法律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务人收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转让人享有债权,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要求抵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相互承担到期债务,债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以房抵债具有法律效力,相关法律是债务人在债务到期之后与债权人达成以房抵债协议的,如果已经办理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债务人请求以房抵债协议无效或者要求变更、撤销以房抵债协议的,除非以房抵债协议存在法定无效情形,否则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以物抵债的
1、根据有关规定指出,车辆抵押在未进行登记时,抵押是没有法律效果的,合同也是如果,所以在购买后遇到纠纷,债权人会很麻烦。 2、抵押人无法理解车辆的权属,也是无法理解车辆之前是否有过抵押。 3、抵押期间,抵押人随时可不经抵押权人同意而转让该抵
以下债权可以抵销: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并且可以进行抵销的到期债权可以抵销,例如购货款债权,而退休金债权、抚恤金债权、抚养费债权等不得进行抵销。
以房抵债的效力认定: 1、以房抵债应当具有实践性。以房抵债协议的达成一般在债务履行期满前及债务履行期满后两个阶段,不管是哪个阶段,因为以房抵债协议具有要物性原则; 2、不论协议签订的时间先后,都不能突破法律的强行性规定,否则协议将无效。以房
以房抵债具有法律效力,相关法律是债务人在债务到期之后与债权人达成以房抵债协议的,如果已经办理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债务人请求以房抵债协议无效或者要求变更、撤销以房抵债协议的,除非以房抵债协议存在法定无效情形,否则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以物抵债的
下列房地产不得设立抵押: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已依法公告在国家建设征用拆迁范围内的房地产;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列为文物保护的古建筑、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建筑物;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