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出租人以下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使用不当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承租人擅自转租的;承租人不依租赁物性质对租赁物进行使用收益的;承租人经催告逾期支付租金的;承租人不定期租赁的。
下列情况下承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 2、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 3、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 5、因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
承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况包括:租赁房屋被查封;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情况的。
承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包括: 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 2、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 3、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 4、因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
承租人在下列情况能解除合同: 1、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2、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 3、承租人因部分或者全部损坏、损失而无法达到合同目的,可以解除合同。 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
有三种情况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1、约定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认为解除合同比继续履行合同更有利于自身利益,根据合同自由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 2、法定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当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当事人
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况分别有: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租赁物权属有争议;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法定其他情形
出租人下列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承租人利用租赁物进行违法活动的;承租人擅自改变租赁物用途的;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的;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
租赁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出租人以下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不定期租赁的、承租人使用不当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承租人擅自转租的、承租人不依租赁物性质进行使用收益的、承租人经催告后仍逾期支付租金的。
承租人在如下情况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
承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如下: 1、租赁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 2、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 3、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情况的。
承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如下:1、租赁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2、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3、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情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