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7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公司未成立债务由发起人承担,未成立的公司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因此不能承担民事权利义务。那么,因公司设立而产生的债务自然就落到了发起人的身上。 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公司因故未成立,债权人请求全体或者部分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
公司分立后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连带承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且分立前的债务,除另有约定外,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
公司分立后债务应当由分立后的所有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分立必须进行资产评估,还应当把财产做相应的分割,编制资产负债表以及财产清单。
公司的债务一般由公司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股东滥用权力,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为设立公司而签署公司章程、向公司认购出资或者股份并履行公司设立职责的人,应当认定为公司的发起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东。公司.虽然尚未成立,但发起人仍然可以以公司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合同的相对人可以要求成立的公司承担合同责任。如果公司
公司的设立费用由设立人承担。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设立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第三人有权选择请求公司或者设立人承担。
公司设立过程中的债务应当由公司或全体发起人偿还。公司最终成立的,债务由公司承担,公司最终没能成立的,债务由全体发起人承担,发起人在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由公司承担。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其财产是独立于股东的,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所以,公司债务用公司财产偿还,股东只根据认购股份份额承担有限责任。
在我国,个人公司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两种。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由公司以其财产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
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其全部财产来承担。股东不会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股东对于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即在公司成立时股东须按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全额缴纳出资,获得股权。在公司股东全额缴纳出资后,股东的义务实际上已经完成了。公司的债务则由公司以自身
分情况。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法人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第三人有权选择请求法人或者设立人承担。因此,公司成立的,设立过程中的债务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