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7
分情况。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法人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第三人有权选择请求法人或者设立人承担。因此,公司成立的,设立过程中的债务由
设立人承担。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七十五条的规定,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因此,公司未成立的,设立过程中的债务由设立人承担。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七十五条的规定,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因此,公司未成立的,设立过程中的债务由设立人承担。
如果公司最终成立了,则设立过程中的债务由公司来承担; 如果发起人在设立公司的过程中以自己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债务的,则债务由公司和发起人共同承担,债权人可以向发起人主张债权也可以向公司主张。 如果公司最终没有成立的,则设立过程中的债务由发
公司设立过程中的债务谁来承担要分情况分析: 一、如果公司最终成立了的,则债务由公司承担。因为公司成立了,设立过程中产生的债务就属于公司的债务,公司应当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二、如果公司最终没能成立的,则债务由全体发起人承担。因为法律
法定代表人变更后的公司要承担变更前公司的债权债务,即使新的法定代表人与前任法定代表人签定了不承担原债权债务和经济纠纷,但所签协议仅为内部协议,对第三人没有拘束力,不能对抗债权人。前任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股东,若其出资不足或抽逃出资的,即使法定
分情况。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法人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第三人有权选择请求法人或者设立人承担。因此,公司成立的,设立过程中的债务由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七十五条的规定,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因此,公司未成立的,设立过程中的债务由设立人承担。
公司成立时候设立中的债务应当由公司承担,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债务系分立前产生的,则公司分立后原则上应该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另有约定的除外。但若该则由若该债务系分立后产生的,则由债务人自行承担清偿责任。
公司未成立,设立过程中的债务由所有发起人承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发起人应当及时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设立公司应当进行工商登记。
分情况。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法人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第三人有权选择请求法人或者设立人承担。因此,公司成立的,设立过程中的债务由
公司成立了设立过程中的债务应当由公司承担,若是股东以个人名义签订合同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合同相对人来承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设立需要进行工商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