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5
农村宅基地不可以继承,但是可以对宅基地上的房屋进行继承,因为宅基地属于集体的财产,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农村的宅基地不能继承。因为农村的宅基地正常是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农民个人私人财产。但是,由于现实生活中农村宅基地上建造了房产,这时,宅基地使用者拥有宅基地使用权和地上房屋所有权两部分权利,继承人可以通过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而继续
最新的有关农村宅基地的国家政策文件是《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农发【2019】11号),于2019年9月颁布。宅基地应当对宅基地政策进行了规定。例如: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并且房屋建设也应该
农村一户两处宅基地属于多占土地的违章建筑的应当给予拆除,建新房未拆除旧房形成一户二宅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进行收回,因继承导致一户二宅的允许本户继承人继续使用。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以户为单位申请宅基地: (1)无宅基地的; (2)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而现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 (3)现住房影响乡(镇)村建设规划,需要搬迁重建的; (4)符合政策规定迁入村集体组织落户为正式成员且在
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是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农村宅基地是永久使用的。它具有严格的身份性、无偿使用性、永久使用性、从属性及范围的严格限制性等特点。其取得方式有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消灭形式有绝对消灭与相对消灭。
办理农村宅基地房地产证,申请人将身份信息证明、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房屋测绘报告以及平面图、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以及登记申请书等材料提交国土资源部门,房屋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后,将申请登记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公告,经公告无异议或
出嫁女农村宅基地政策,农村划分责任田、口粮田等以及批准宅基地,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权利,不得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出嫁女户口留在原籍,一般不能申请宅基地。如果户籍迁到丈夫家庭所在地,一般由丈夫、或者其户主来申请宅基地。作为家庭成员之一,共同享有
最新的有关农村宅基地的国家政策文件是《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农发【2019】11号),于2019年9月颁布。宅基地应当对宅基地政策进行了规定。例如: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并且房屋建设也应该
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买卖宅基地是违法的。但是按照规定转让宅基地使用权是合法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1、农村宅基地动迁以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国土部门测绘数据为基础补偿,依法支付基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安置费及搬迁费、困难补助及奖励、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等。 2、土地补偿的标的是土地使用权,一般分为2种形式:
农村宅基地不可以买卖。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每户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而且每户村民只能申请一处。虽然,在本村集体认可的前提下,每户村民之间可以互相流转农村宅基地,但是转让之后,该户村民就无权再申请农村宅基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