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如果不清楚是否是工伤,则用人单位应该在三十日内准备好工伤申请材料,去向社保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其出具的决定书来进行确认;如果单位逾期不去申请,则职工一方可自行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做工伤认定的时间是伤情稳定即可进行鉴定,申报工伤认定的方法:工伤事故发生后单位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单位不申请一个月后自己可以去申请,但必须在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之后下一步就是劳动能力鉴定。这个时候,工人要带上认定决定书、诊断书、身份证等材料到深圳市各区县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明确工伤等级后,就可以确定赔偿标准了。
不服工伤认定理由解决方法如下: 1、可以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2、可以向有关单位或个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院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认定书下来后,劳动者认为工伤影响了自己劳动能力的可以进行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持鉴定结果,享受工伤待遇,得到更多工伤赔偿。也可以依据工伤认定书直接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受伤职工在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
如果符合下列情形,就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负伤的;其他。
工伤应该由社保行政部门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的六十日内进行认定,并及时作出决定,书面通知工伤职工和其所在的单位。如果申请中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则社保行政部门需在十五日内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
受伤职工进行工伤认定的地点是应当由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按照属地原则由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各地统筹地区不是按统一的行政级别设置的,而是根据具体情况设定的。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
当事人在收到工伤认定书后如果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