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村民委员会公章由村助理会计或文书专人保管。法律规定,村委会公章一律由乡人民政府负责制发。公章要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要及时向制发机关报告并申请补发,由制发机关登记后办理补发。使用已作废公章的,按私刻公章行为处理。凡需加盖公章的,一般都应事先由村
村委章应由村长来保管。法律规定,村民委员会公章由村长保管,保管人应严格按规定使用公章,不得借机吃、拿、卡、要,不得乱盖公章,违者按规定予以撤换和处理。
遗嘱可以由继承人保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遗产管理人可以由继承人担任,继承人保管遗嘱的,应当妥善保管。
遗嘱是可以由继承人保管的,也可以由遗嘱人自己进行保管。如果遗嘱是交由他人保管的,应该交给可以信任的机构或者是个人予以封存、保管,比如有律师事务所、公证处、见证人、亲朋好友等,这样可以防止遗嘱丢失、被篡改或者是被销毁。遗嘱有以下几种形式:公证
遗嘱可以交给第三人保管,遗嘱也可以由自己保管。被继承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人可以将相关遗嘱交由自己信任而身体健康的其它亲属代为保管,或直接交给遗嘱对其有利的继承人保管。如果遗嘱未妥为保管,立嘱人在去世前也未及向继承人明示遗嘱,就可能出现
法律规定遗嘱执行人应该由谁担任的确认方式:如果被继承人依法指定的,由被指定的人担任遗嘱执行人。如果被继承人没有依法指定的,由继承人推选的遗产管理人担任遗嘱执行人。如果没有指定,也没有法定继承人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
遗嘱见证效力由遗嘱见证人来证明。但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成为遗嘱见证人,由其作为见证人见证的遗嘱是无效遗嘱。
业主委员会由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对于业主们具有法律效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工人社会保险一般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按照不同的缴费比例缴纳。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只需要用人单位缴纳,劳动者个人不用缴纳。劳动者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1)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没有遗嘱或是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2)法定继承中,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
遗嘱无效的,则遗产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处理。首先由被继承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即其父母、配偶、子女来继承遗产;如果他们都放弃继承,或者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即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来继承遗产。 继承时同一顺序的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