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在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想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采用下面几个证据: 1、社会保险记录,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一个强有力的证据; 2、工资发放记录,如盖章的工资条、工资卡的银行记录; 3、胸卡、门禁卡、工
用人单位不承认劳动,可凭借入职时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在公司规章允许情况下,保留的能够证明当事人向公司提供劳动的材料原件起诉,或者申请法院向有关单位、部门调查取证,请在职期间的同事提供证人证言。
在劳动关系案件中,相对于单位而言,劳动者往往处于弱势,被动地位。公司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也不给其缴纳社会保险,一旦产生矛盾,如何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对劳动者来说是一个非常困难的问题。虽然根据原劳
用人单位不承认劳动关系时,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并尽量提供能够证明为用人单位提供过劳动的其他材料或者请同事提供证人证言。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
虽然按规定公司一定要为员工缴纳社保,但由于实际业务需求导致缴纳员工社保的不一定是所工作的单位,比如派驻外地时公司委托当地人力资源公司缴纳当地的社保等等;社保和劳动关系认定是分开的;劳动关系认定工作由劳
单位不承认有劳动关系,但工伤认定书已批下了单位不能否认。除非单位在1个月内向法院起诉。
我国劳动法并没有严格规定,劳动关系以及劳务关系的性质。但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存在较大区别。二者最主要的区别就在于,劳动关系受到劳动法律制度的周全保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劳务关系就要受到一般民事合同法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有以下五种: 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确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而劳务关系的主体是不确定的; 2、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两个主体之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劳务关系两个主体之间只存在
承揽关系的认定要看一段劳动关系是否符合承揽合同的特征,其含义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为他方完成一定工作,完成工作后向他方交付工作成果,他方接受工作成果时给付给承揽人一定报酬的关系。承揽合同有以下几方面特征: 1、承揽合同以一定工作的完成为目的。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