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隐名股东不能提起公司解散之诉。需要显名之后才能够提起,隐名股东显名需要经过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才能提起。
第三人撤销之诉具体指的是在民事诉讼中未参加诉讼的第三人,若是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制度。
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七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十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受理后,法院五日
1、两者的本质不同。第三人撤销之诉本质是新诉,是对第三人实体权益的救济并且是第一次救济。案外人申请再审之诉属于再审制度,是特别救济程序。 2、两者适格主体范围不同。第三人撤销之诉的适格主体是“因不能归
隐名股东如果想要退股,可以与显明股东将股权全部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发生法定情形时请求公司回购股权。《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
第三人撤销之诉是指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民事诉讼的第三人有证据证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有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
第三人撤销权之诉的时效是:第三人应该从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的6个月内提起诉讼,逾期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予驳回。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法律规定的第三人,优于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
公司撤销之诉针对的是公司决议。公司决议若内容违法则无效,若程序违法则可撤销,而公司决议属于无效,还是可撤销均需经由法院予以确认。根据我国的公司法第22条的规定,对包括董事会决议在内的公司决议,瑕疵的救济方法做了专门的规定,公司股东或者股东大
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一般而言,除非经股东过半数同意,否则隐名股东是不能提起股东知情权诉讼的,但是作为隐名股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