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包括以下步骤:1,施工单位自检评定。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对工程进行质量检查,确认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填写《工程验收报告》;2,监理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勘察、设计单位提出《质量检查报告》;3,建设(监理
在没有合同的情况下,如果工人在工地上受伤的,那么赔偿处理方法如下: 1、证明劳动关系。虽然没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只要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依然可以按照工伤赔偿标准赔偿; 2、清楚工伤赔偿标准。也就是需要清楚工伤保险待遇标准。一般是指,工伤职工
在工地上受了工伤公司不处理,员工维权程序如下: 1、根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如果单位为职工投了工伤保险,就直接由国家工商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单位没有为职工投工伤保险,那么就根据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的相
建筑工地存在许多安全隐患,发生人身损害的情况并不少见,受损的一方维权,需要结合具体条件进行判断:1、劳动者和工地之间是劳动关系的,因为劳动而受伤的,为劳动争议,应当提起劳动仲裁;因为第三人原因导致受伤的,以第三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构成工伤
劳动者在上班或者下班的途中遭受伤害,也能够依法认定为工伤,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具体来说,这主要依据了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的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第14条,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伤害,或者因为城市轨道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在工地上班受伤骨折赔偿的内容如下:1,工伤医疗费,康复费;2,住院伙食补助费;3,辅助器具费;4,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5,停工留薪期工资;6,停工留薪期的护理费;7,生活护理费;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项: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一项整体的建设工程,往往由许多的中间工程组成,中间工程的完工时间,影响着后续工程的开工,制约着整个工程的顺利完成,在施工合同中需对中间工程的开工和竣工
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的时候一定要采用规范的合同示范文本,要注意以下方面的问题:(1)对工期的约定以及工期顺延的约定;(2)安全文明施工的责任的约定,一般约定由承包方承担;(3)对于监理工程师发包人派驻工程师权限的设置;(4)材料设备供应的条款,
竣工验收要根据工程规模大小,复杂程度组成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应由银行、物资、环保、劳动、统计、消防及其它有关部门组成,建设单位、接管单位、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也应当参加验收工作,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
无效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以下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的相关规定可知,在下列几种情形下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均认定为无效合同: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2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合同主体是发包方和承包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发包人即建设单位,承包人即施工人,施工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平等的民事主体。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
职工请病假工资计算的规定如下:根据法律的规定,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公负伤连续休假在六个月以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以下标准向员工支付病假期间的工资:连续工龄不满两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算;连续工龄满两年不满四年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计算,
工地工伤骨折的赔偿标准为: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照伤残等级发放一次性的伤残补助。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