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1
民事诉讼书记员的回避由法院院长决定。回避制度是指为了保证案件的公正审判,要求与案件有一定利害关系的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不得参与本案的审判和其他诉讼活动的制度。民事诉讼中回避制度适用的对象是: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员、勘验人员、执行
民事诉讼书记员的回避由法院院长决定。回避制度是指为了保证案件的公正审判,要求与案件有一定利害关系的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不得参与本案的审判和其他诉讼活动的制度。 民事诉讼中回避制度适用的对象是: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员、勘验人员、执
回避指司法人员由于对本案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而不参加该案的侦察、审判等活动。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
刑事诉讼法的回避制度适用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与当事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亲属,可以当事人近亲属的名义作为诉讼代理人。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职工,可以当事人工作人员的名义作为诉讼代理人。
一般的处理方式是,被申请回避的工作人员在人们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也有例外情形。如果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时,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可以继续工作。如果法院作出决定后,当事人对决定不服而提起复议,那么在复议期间,被申请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回避适用于以下情况: 1、当事人可以申请回避的人员不仅限于审理本案的审判人员(包括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 2、如果本案的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有法律规定的必须回避的情况,当事人也可要求他们回避。 3
关于回避的规定是:审判人员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翻译人员的;与本案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回避适用于以下情况: 1、当事人可以申请回避的人员不仅限于审理本案的审判人员(包括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 2、如果本案的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有法律规定的必须回避的情况,当事人也可要求他们回避。 3
回避是指公安司法人员因与案件或案件的当事人具有某种利害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可能影响刑事案件的公正处理,而不得参与办理该案的一项诉讼制度。 刑事回避制度适用人员: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30、第31条和最高两院解释,包括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
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 1、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 2、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 3、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
刑事诉讼法回避事由有: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1、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除了向法院提交借条,另外还要提交转款凭证等证据证明借款已经给付; 2、法院会对形式有瑕疵的“欠条”或者“收条”,结合其他证据认定是否存在借贷关系,同时对现金交付的借贷,可根据交付凭证、支付能力、交易习惯、借贷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