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第三
行政处罚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行为人确有违法事实;已经被行政机关在有效的时效期限内发现;并且行政机关确有法定依据;且依法应对其处警告或者较低数额的罚款的。
行政处罚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为: (1)违法事实确凿; (2)有法定依据; (3)较小数额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所谓较小数额的罚款,是指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处罚适用简易程序的具体条件为:行为人确有违法行为;行政机关有确凿的证据和据以作出处罚决定的法定依据;以及行政机关依法应对行为人处较低数额的罚款或者警告的。
①当场行政处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适用简易程序。 ②当场治安处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或者200元以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适用的法定条件有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适用简易程序。
行政处罚适用简易程序的三个条件:1.违法事实确凿。2.对该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有明确。具体的法定依据。3.处罚较为轻微。即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或警告,对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警告。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
行政处罚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是: 1.违法事实确凿; 2.对该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有明确、具体的法定依据; 3.处罚较为轻微,即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对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
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包括下列程序:先由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然后填写行政处罚决定书;再将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给当事人;最后予以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书。
工商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指的是针对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又称当场处罚程序,是指在具备某些条件 的情况下,由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且当场执行。当场处罚仅限于罚款和警告两种处罚形式。
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又称当场处罚程序,是指在具备某些条件的情况下,由执法人员当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必须遵循的程序。一般程序又称普通程序,是行政处罚的基本程序,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行政处罚决定都必须适用这一程序。
行政处罚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行政机关发现了违法行为;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而对公民应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