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9
房产证抵押后需要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才能办理过户手续。《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
即使在抵押期间和担保期间之外,抵押权仍不能消灭,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中,抵押权只因债权、抵押物的消失而消灭,与合同约定的时间无关。不能因为超过时间就强行消灭抵押权。
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换言之,不动产抵押未登记不成立;其他的抵押与主债务的诉讼时效一致。
抵押担保的办法有以动产抵押和以不动产抵押。 1、保证。 保证是指保证人与贷款人约定,当借款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承担责任的行为。 2、抵押,是指借款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法律规定的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3、质押
反担保假抵押物,借款人是以欺骗的方式骗取担保人为他的债务进行担保,根据法律的规定,担保人可以不用承担担保责任,如果发生这种情况,担保人应及时报警,寻求警方的帮助,并收集相关的证据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设定抵押时,应保障抵押物的价值大于或等于其所担保债权数额,否则不能设定抵押权。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时可以增设担保人,同一债权可以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抵押物不足以清偿债务时,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前后两份抵押担保协议,属于重复抵押,在重复抵押有效的情况下,应按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清偿。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债务人的抵押担保与他人担保竞合的,应该按照当事人约定的顺序来实现债权人的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于债务人提供的是物保,所以债权人应当先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如果是第三人提供的物保,则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担保人来承
1.如果你没有和债权人约定担保的内容及时间,没有约定是一般保证的话,那么为连带保证。如果合同中有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2.如果你承担的是连带保证的话,那么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超过担保期限的,债权人未要求债务人或者担保人在担保期间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保证期限是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不得中止、中
对于抵押担保的期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
可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以约定抵押担保期限。 我国法律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