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9
1、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因反担保依附于担保而存在; 2、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3、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 4、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依
反担保能办理抵押。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
1、房屋抵押担保债务的,没有具体的担保期限,主债权有效的,房屋抵押就有效。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三条【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
1、担保抵押过期,抵押过期后要解除质押的,可以向抵押登记部门提出申请,提供债务消灭、身份证明等的材料。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持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
抵押担保房产证不可以取回,借款人不还款,需要担保人还款,只有担保人还清所有欠款才可以取出房产证,否则银行有权拍卖房产。法院拍卖房子的程序: 1、到房管局查封被执行人的房屋产权。 2、委托评估公司对房屋
1、担保抵押过期,抵押过期后要解除质押的,可以向抵押登记部门提出申请,提供债务消灭、身份证明等的材料。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持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抵押权与主担保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因此也消灭。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主
如果债务履行期限已经届满,而债务人仍未能清偿债务的,则抵押权人即债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的财产折价。即按照抵押财产自身的品质,参考市场价格折算为价款,把抵押财产所有权转移给债权人,从而实现抵押权。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到的价款优先
有抵押的房子想要过户,首先需要先注销抵押登记,再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