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共同债务也需要进行分割,一般而言,婚内债务的承担分为两种情况: 1、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一方的债务;一方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
婚姻内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清偿责任,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一方个人承担偿还责任。
离婚婚姻债务的处理:如果是夫妻间的共同债务则是需要共同偿还。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包括双方共同从事工商或在农村承包经营所负的债务,购买生产资料所负的债务,共同从事投资或者其他金融活动所负的债务,在这些生产经营活动中所欠缴的税款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
无效婚姻彩礼应当返还,对于形成无效婚姻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进行赔偿。其余情况下,彩礼原则上是不需要返还的,只有三种情况可以要求返还,一种是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彩礼应当返还。剩下两种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以及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
婚姻被宣告无效之后,双方同居期间的财产可以协商分割,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双方虽然不具有夫妻关系,但是共同劳动所得属于共有财产,分开的时候需要分割。
法院对无效婚姻的处理如下: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的案件,不适用调解婚姻效力的,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就具有法律效力。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判决不服的,
事实94年2月1日前的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事实婚姻在1994年2月1日后不再存在,按同居关系处理。一方债务不一定属于共同债务。 离婚时,原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
婚姻中的债务的处理方式是:夫妻个人的债务由个人财产承担,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财产承担。比如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只有四种情况的婚姻是无效的,重婚、近亲属结婚、患不宜结婚的病且治愈不好、没到法定结婚年龄,除了这四种都是有效的婚姻。对于无效婚姻,法律上认为的自始无效是从开始这段婚姻就是无效的,双方没有相互扶养的义务,财产参照同居的关系来分割,但是如果有孩
婚姻无效纠纷应由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无效婚姻自始对男女双方没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之间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无效婚姻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
只有四种情况的婚姻是无效的,重婚、近亲属结婚、患不宜结婚的病且治愈不好、没到法定结婚年龄,除了这四种都是有效的婚姻。对于无效婚姻,法律上认为的自始无效是从开始这段婚姻就是无效的,双方没有相互扶养的义务,财产参照同居的关系来分割,但是如果有孩
无效婚姻在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按共同共有的标准进行判决。 我国法律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