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6
情势变更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能变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势变更情形包括:现行法律、法规的修改或废止;不可抗力;用人单位发生严重生产经营困难或严重亏损,致用人单位必须调整经营策略、转变经营思路和方向;其他。
变更劳动合同是必须要采用书面形式的。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法律对请求变更劳动合同的期限没有强制性规定,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就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用人单位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且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劳动合同变更时,一般是不会有补偿的。当合同未到期,单位单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无法与劳动者达成一致的,劳动合同不得变更,不能视为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以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单位在劳动合同期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选择要求继续
当事人之间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且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持有一份。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1、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者废止。如果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修改或者废止;合同如果不变更,就可能出现与法律、法规不相符甚至是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导致合同因违法而无效。因此,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而变更劳动合同的相
劳动合同变更的法定情形有: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所不
劳动合同变更对员工是否有影响,应根据变更的内容确定。劳动合同变更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协商不一致,用人单位不能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内容。
解除合同的前置程序的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包括: 1、客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能就变更合同达成一致的,可以解除合同;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变更合同进行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岗位的,可以解除合同。
《劳动合同法》允许当事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变更劳动合同,但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单方变更劳动合同。具体的劳动合同更改条件如下: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2、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
劳动合同变更需要注意的几点问题: 一、变更劳动合同必须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进行。 二、必须遵循《劳动法》规定的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变更原则。 三、必须遵循法定程序。 四、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
不一定需要改签。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