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并存债务承担不需要债权人同意,只需要通知债权人即可。 我国法律规定,债权转让分为并存的债务转让和并存的债务转让,并存的债务转让并没有损害到债权人的利益,而是对其有利的,所以无需经过同意;但需要通知债权人,才会对其生效。
债务转移后原债务人不再承担责任,但如果债权人要求原债务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则原债务人仍然需要对债务承担责任。 注意转让债务的需要经过债权人的同意,否则债权人仍然可以向原债务人主张债务。
债权转让后债权人应承担的责任有以下几点: 一、债权转让后债权转让人应该对债权的瑕疵负担保责任 为了保护债务人的利益,特别是在合同中既有债权又有债务的情况下,单纯转让债权很可能造成债务人利益的损害,所以我国《民法典》在规定在债权转让中赋予债务
担保物权是指债务人不清偿到期债务,或者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约定以清偿担保债务为担保的情形,债权人以该担保物权的交换价值优先受偿的其他物权。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押权和留置权。担保物具有从属性,主债权转移的,担保物权一并转移。
债务转让没有通知担保人会发生以下法律后果: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若是事先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主债权不得让与的,债务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债务承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须有有效的债务存在。 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本来无效或者已经消灭,即使当事人就此订立承担合同,也不发生效力。将来发生的债务,也可以设立债务承担,只是要等到该债务成立时才发生转移的效果。 2、被转移
债权转让,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在全部让与时,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合同关系的新债权人,原债权人脱离合同关系;在部分让与时,受让人作为第三人将参加到原合同关系之中,与原债权人共同享有债权。通常情况下债
债务人逾期不还款的,担保人要按照自己承担的保证责任替债务人还钱。 如果是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债主必须先通过诉讼等方式向债务人索要欠款,只有在债务人真的没有可执行财产的情况下,才能要求担保人承担债务。 如果是连带保证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欠债人
共同债务可以转让,但是应当经过债权人的同意,如果债权人不同意的,则该转让行为无效,债务转让的,其从债务也一并转让,且新的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个人债务一般不需要共同偿还,但自愿为他人偿还的,不违背公序良俗的,法律是许可的。欠债的个人一般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承担其债务。他人不具有代为清偿的义务。
完全转让的话,债务责任就由接受债务的人完全负责,债务人变为接受债务的人,也由接受债务的人来负责偿还债务。 代偿的话,是由接受债务的人来负责偿还债务,但是债务的主体仍然是原来的债务人,如果出现问题,诉讼的对方当事人仍然是原来的债务人。
债权转让后,债权人应当承担的责任包括:及时通知债务人;连同从债权一并转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以及对转让的债权和从债权的瑕疵担保责任等。
债务转让后原债务人是否还要承担责任视情况而定。债务转移,是要经过债权人同意的。 1.如果未经债权人同意,即使新债务人向债权人偿还后,债权人仍可要求原债务人承担偿债责任。 2.如果债权人同意债务转移,但要求原债务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原债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