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行政诉讼一审的审理方式是开庭审理。 行政诉讼一审的审理流程是: 1、原告要向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2、人民法院在立案之日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 3、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
行政诉讼中审判监督程序是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再次进行审理的程序。不是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必经程序,只是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而且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才能采用的一种特殊程序,不同于第二审程
行政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是指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法院应当启动再审程序。
在行政诉讼中,一般要由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来进行二审,并且法院需要开庭进行审理;但是经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不开庭审理。法院需要依法对一审法院的判决、裁定和被诉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审查。
行政诉讼的程序是起诉、受理、审理、判决。人民法院审理的主要内容是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法律规定,行政诉讼应当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法院不能依职权启动行政诉讼。
人民法院收到原告的起诉状后,应予以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 ①起诉是否符合法定条件②起诉是否符合法定起诉程序,即审查行政复议是否必经程序③是否重复起诉④起诉手续是否完备,起诉状内容是否明确。 经过审查,人民法院可作如下处理: (1)决定受理。
提起公益行政诉讼的程序如下: 1、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检察院提起的第一审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原则上适用人民陪审制; 2、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检察院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不适用调解; 3、人民法院对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人民检察院申请撤
1、起诉阶段。在该阶段,原告要写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 2、受理阶段。在该阶段,法院要对起诉进行审查,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的案件决定受理,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 3、审理前的准备阶段。 在该阶段,主要是各种诉讼文
当事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
行政诉讼简易程序如下: (一)违法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违反行政管理行为,执法人员可当场作出如下处罚: 1、警告; 2、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 3、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当事人申请行政赔偿提起诉讼的程序的相关法律规定有: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供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