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2
遗赠协议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作出遗赠协议的主体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作出遗赠协议的主体是虚假的意思表示制定的协议;协议或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等。
条件包括经济条件、能力条件、法定条件等。从遗赠方来说,最基本的条件是要有一定的能够供其处分、赠与的财产,扶养人则应有扶养能力,这种能力主要指经济上的,兼顾考虑对遗赠人日常生活照料的能力。另外扶养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集体组织。
遗赠扶养协议在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没有表示的失效,其财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遗赠扶养协议的解除是指协议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或由于一方行为致使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效力归于消灭的法律制度。遗赠扶养协议的解除通常存在以下两种情况: 1.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这种情况下,双方应协商对
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 (一)遗赠扶养协议实质是双务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具有对应性。一方面,扶养人应对遗赠人履行生养死葬的义务;另一方面,遗赠人应当将协议约定的财产遗赠给扶养人; (二)协议订立后
一般被继承人未订立遗嘱、遗赠等的,那么就直接按照法定继承处理遗产。但是,如果被继承人约定了遗赠协议、遗赠扶养协议,那么不仅要按照协议约定继承遗产,还要具体确定受遗赠人要先执行哪份协议。 具体而言,发生
根据继承法,遗赠扶养协议是由被继承人与扶养人签订的。法律并没有限定扶养人的范围,公民、法人、非法人组织,甚至是集体所有制组织,都可以作为扶养人。换句话说,遗赠扶养协议需要被扶养人,也就是被继承人签字,还需要扶养人,也就是实际履行扶养义务的人
一份生效的遗赠扶养协议,必须要符合以下这六个要件: 第一、遗赠人必须要有遗嘱能力,即自然人依据法律规定享有的设立遗嘱,以依法自由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能力; 第二、遗赠人必须为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三、遗赠
安置补偿协议,即政府和被征收人签订的协议,从本质上来说,其属于行政协议,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安置补偿协议合同无效: 1、采用不正当手段签订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和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3、采用合法形式掩盖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