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19
加工承揽合同纠纷的管辖地为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是由建设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属于专属管辖。但如果工程还未施工的,可以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所以,如果合同中的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围: 1、工程的具体范围; 2、建设工程的具体施工期限和质量要求; 3、建设工程的总价款、拨款和结算; 4、工程竣工完之后的验收、相互协作等条款。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不能约定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是专属管辖,由建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
建筑施工纠纷有管辖权的法院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我国法律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按照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案件管辖分工的规定,除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监管人员殴打、体罚虐待被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