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9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的构成要件是: 1、该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是故意; 3、客观方面是实施了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行为; 4、侵害的客体是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
法院对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的裁判标准是: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固体废物进境处置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他
我国现行刑法对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立案的规定: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的;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它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1)》第61条:[非法处理进口固体废弃物事件(刑法第339条第1项)》违反国家规定,倒塌海外固体废弃物,堆积处理的,应立案追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管理制度。
两者的区别是,前者逃避海关监管,后者则不逃避海关监管,前者处罚的是走私行为,后者处罚的是将固体废物在我国境内倾倒、堆放、处置的行为。因此,如果行为人走私固体废物并在我困境内倾倒、堆放、处置的,既构成走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与走私固体废物罪的区别主要在于: 1、主观要件均为故意,只是故意的内容不同,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的故意表现为行为人明知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行为违反国家对环
如果犯罪嫌疑人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就构成了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主要有下面几个量刑幅度: 第一,如果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
根据刑法规定,非法采矿罪处罚标准为: 行为人违反我国《矿产资源保护法》的规定,在没有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进行采矿、或进入国家规划的矿区内、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内和私人矿区内擅自采矿,或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
本罪中的“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包括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以营利为目的,从危险废物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者燃料,并具有超标排放污染物非法倾倒污染物或者其他违法造成环境污染情形的行为。是否立案要从本罪的构成要件考虑。 具体来说,该罪侵犯的客体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