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医疗事故的行政责任是指对医疗事故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应当受到的行政处罚。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法给予处分,责令暂停执业活动。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明
医疗事故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推定过错责任原则等。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对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的损害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且存在违规操作、隐匿病历资料等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发生医疗事故后主要分以下处理程序: 一、发生医疗纠纷的当事人写出事实经过,同时向患者或家属做好沟通、解释、解答工作。 二、院内开展医疗技术讨论会。 三、市区级医学会组织召开的医疗事故鉴定会。 四、法院诉讼。
构成医疗事故的条件是: 1、医务人员主观上存在过错; 2、医务人员客观上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 3、造成患者损害; 4、其他条件。
医疗事故鉴定必须坚持依法鉴定原则、科学鉴定原则、独立鉴定原则、合议制原则、两鉴终鉴原则。违反这些原则进行的医疗事故鉴定是无效的。医疗事故鉴定分为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再次鉴定在行政处理上是终极鉴定,当事人不得又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鉴定。
医疗事故构成要件的主观条件是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主观上违反了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并且主观意志上存在过失。该过失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是: 1、由专家鉴定组的组长主持鉴定; 2、双方当事人陈述意见和理由; 3、专家鉴定组成员提问和现场检查; 4、当事人退场; 5、专家鉴定组进行讨论; 6、经合议后,形成鉴定结论。
我国法律规定,以下情况不属于医疗事故: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
(一)医疗费; (二)误工费;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 (四)陪护费;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 (六)残疾用具费; (七)丧葬费: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 (九)交通费; (十)住宿费;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具体赔付标准依照票据和事故发
认定医疗事故的条件是: 1、医疗事故行为人必须是经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者承认并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卫生技术人员; 2、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工作中的过失; 3、必须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也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 4、对患者造成危害
医疗事故调解的过程: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 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
以下属于医疗事故的赔偿范围: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