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违反协议的相关约定,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肯定是要支付违约金和中介公司的佣金的,因为中介公司作为居间方,没有存在过错,买卖双方佣金的支付都应该由违约方承担。
租赁合同没写违约金,如果出现违约的情形也可以要求主张违约金。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
租赁贸易经营租赁的出租人会计处理要点如下: (1)起租日前发生的费用。 (2)起租日,将出租资产进行转账。 (3)租赁期内的收和费用。 (4)终止租赁,收回资产和可能发生的损失赔偿。
租赁税是房东交、不是租客交,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租赁税以租金为基础计算,按照一定的标准组织征收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地方教育附加。
如果劳动者没有违反协议中的服务期约定或者保密义务、竞业限制约定的,三方协议的违约金可以不交;如果劳动者违反了上述义务的,则需要按照三方协议的约定交违约金。
不可以。《空军从严规范空余房地产租赁管理的措施》对其有相应的规定:停止作战部队租赁项目,军以下作战部队空余房地产全部停止出租,一律不再新增租赁项目。严禁出租军事行政区房地产。停止引进社会资金搞租赁项目建设。禁止以出租为目的新建、扩建、翻建房
逾期办理房屋产权需要重复计算违约。合同分别约定逾期办理初始产权及分户产权登记的违约责任,应当予以支持。当事人可以向开发商咨询原因进行协商沟通,合同中对逾期办证违约责任作出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经催告合理期限内仍未办理可以
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情形有: 1、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排除了“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按照约定处理; 2、抵押权设立在先的,抵押权实现后,受让人不受租赁合同的约束; 3、在人民法院查封的不动产之上设定的租赁合同关系,不适用“买卖不破
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是指在租赁期间,租赁物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有权要求租赁物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租赁物受让人无权以其是物所有权人要求承租人交还租赁物
房屋卖买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承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买卖不破租赁并不属于善意取得。善意取得以无权处分为前提条件,买卖不破租赁中的出租人具有处分权。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
房屋卖买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承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买卖不破租赁主要具有以下例外情形: (一)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排除了“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民事领域尊重意思自治,约定优先; (二)抵押权设立在先时,抵押权实现后,受让人不受租赁合同的约束,即“先抵后租”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