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9
盗伐林木罪和滥伐林木罪的区别: 1、犯罪对象不同。在滥伐林木罪中,行为人滥伐的对象是具有所有权或者采伐权的森林和其他林木;而盗伐林木罪中,行为人盗伐的对象则是既无所有权也无采伐权的森林和其他林木; 2、犯罪主观方面不同。滥伐林木罪主观上既可
盗伐林木罪和滥伐林木罪的区别为:盗伐林木罪既侵犯国家、集体或他人林木所有权,也侵犯国家对林木采伐的管理制度;而滥伐林木罪主要侵犯国家对林木采伐的管理制度;犯罪客观方面不同;犯罪主观方面不同。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1、犯罪客体不同。盗伐林木罪既侵犯国家、集体或他人林木所有权,也侵犯国家对林木采伐的管理制度,直接侵犯两种具体的社会关系,属于复杂客体;而滥伐林木罪主要侵犯国家对林木采伐的管理制度,一般情况下,直接只侵犯一种具体的社会关系,属于简单客体。
盗伐林木罪一般是指,公然违反国家保护森林的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或者个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并且数量较大的行为。触犯盗伐林木罪的罪犯,如果盗伐数量较大的,那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还会被判处罚金。如
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罪适用刑罚的方式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及其他保护森林法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 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
盗伐、滥伐林木罪的处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盗伐、滥伐林木罪的基本量刑是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而如果盗伐、滥伐林木的数量巨大,则判处3年到7年的有期徒刑;如果数量上达到特别巨大的标准,则处罚
盗伐林木罪中的林木有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等。盗伐森林或者其它林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盗伐二至五立方米以上的;2、盗伐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以上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盗伐
滥伐林木罪的量刑标准,一般如下:滥伐林木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盗伐、滥伐国家自然保护区森林或者其他森林的,从重处罚。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树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触犯了盗伐林木罪的犯罪嫌疑人除了会被判刑外,还会被处罚金或单处罚金。但是我国相关法律并没有对本罪的罚金作出明确的规定。我国刑法规定,罚金不能低于一千元。未成年犯罪的,罚金不低于5五百元。在司法实践中,其余罪名的罚金一般都参照盗窃罪的司法解释
处罚金额要看盗伐林木的数量,若数量较大则构成犯罪,盗伐林木罪。盗伐林木处罚金的多少,与盗伐林木的数量及林木的价值息息相关。盗伐林木罪的量刑标第345条规定: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