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1、因担保的债权消灭而消灭,如贷款已如期偿还等; 2、因抵押船舶的灭失而消灭,标的物灭失的,附着的担保权利随之消失; 3、因抵押船舶被法院拍卖而消灭; 4、因注销登记而消灭。
抵押权的实现方法有以下几种: 1、拍卖; 2、变卖; 3、折价,在债权清偿期限届满后,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签订合同,约定由抵押权人取得抵押物的所有权。如果抵押物的价值高于债权数额的,应当将超过的价款返还于抵押人。
船舶抵押合同变更签订流程可以由合同当事人协商变更。船舶抵押合同是船舶所有人为筹措资金而以船舶作为抵押品与贷款人之间签订的协议。船舶所有人在其所有的船舶上设定抵押权,以作为自己(或第三人)所负债务的履行担保,到期不履行债务时,贷款人作为抵押权
抵押权人的抵押权可以通过与抵押人协商将抵押财产进行拍卖或者变卖,对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方式实现,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的方式:如果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仍未履行债务,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商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关于抵押权的实现:如果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仍未履行债务,抵押权人就可以与抵押人协商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抵押权按照以下方式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
《民法典》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抵押权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保证债权人实现债权提供的担保。对于抵押权的实现,一方面可以通过正常的民事诉讼途径实现;另一方面,根据新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向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请求法院制作裁定,并申请强制执行。
船舶抵押合同变更需要抵押权人和抵押人持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抵押权登记证书和船舶抵押合同变更的证明文件,到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对经审查符合规定的,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应当在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和船舶抵押权登记证书以及船舶登记簿上注
抵押登记船舶的手续如下:如果船舶在20总吨以上,需要先由船舶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向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然后提交船舶抵押合同及其主合同、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等要求提交的材料;再由登记机关审核;最后审核通过的,予以登记。
拟建造的船舶可以抵押,当事人要以船舶进行抵押的需要办理登记,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将有关抵押人、抵押权人和船舶抵押情况以及抵押登记日期载入船舶登记簿和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并向抵押权人核发船舶抵押权登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