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9
数罪并罚中有附加刑的,附加刑执行。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
数罪并罚中有附加刑的附加刑是需要执行的,并且附加刑有几个就要执行几个,附加刑的种类相同,合并执行,种类不相同的就分别执行。我国刑法当中的附加刑其实就是罚金刑,如果犯罪嫌疑人同时触犯了两种罪名,两种罪名都有附加刑的,就合并缴纳罚金即可。
数罪并罚中有附加刑的,附加刑还需要执行。附加刑和主刑不可以彼此合并或者抵销,而是需要单独计算;如果数罪中附加刑的种类相同的,才合并执行;如果种类不同的,则分别执行。
拘役不是附加刑,是主刑。附加刑的具体执行为:附加刑一般是随主刑附加适用的,但也可以独立适用。这里的“可以独立适用”是指依照刑法分则单处附加刑的规定适用,而不是随意适用。它适用于犯罪性质、情节较轻的犯罪,罪行比较严重的,不独立适用附加刑,如果
数罪并罚的附加刑的执行是: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对此有具体规定。
数罪并罚中有附加刑的,需要执行附加刑。附加刑和主刑不可以彼此合并或者抵销,而是需要单独计算;如果数罪中附加刑的种类相同的,才合并执行;如果种类不同的,则分别执行。
一、拘役在我国刑法上不是附加刑,是相对于有期无期具体刑期的一种。附加刑一般是随主刑附加适用的,但也可以独立适用。 二、附加刑一般是随主刑附加适用的,但也可以独立适用。这里的“可以独立适用”是指依照刑法分则单处附加刑的规定适用,而不是随意适用
数罪并罚附加刑不可以不执行。根据法律规定,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缓刑不属于主刑或附加刑,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主刑的种类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死刑。
以条件是否成就作为合同的生效或者失效要件的合同,是附条件合同。如果合同附生效条件的,自条件成就时合同生效;如果合同附解除条件的,自条件成就时合同失效。
附条件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具有特殊条件的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除,由条件是否成就决定。附件可分为: 1、延迟条件。延迟条件是指根据其成就确定合同效力的条件; 2、解除条件。解除条件是指合同效力的终止取决于所附条件的成就; 3、确定条件。积极条
主刑可以分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死刑。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附加刑可以分为罚金、剥夺政治权利以及没收财产。罚金应当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