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6
公司的名称变更啊或者个人姓名的变更,这个是没有什么影响的,你如果不放心的可以叫变更后的公司再一份承诺或者说明,大致意思就是指的是名称的变更或姓名的变更不影响你抵押权的形式。
主合同变更对于抵押的效力存在影响。抵押合同是债务人不移转对标的物的占有作为债权担保,与债权人达成的协议。抵押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变更则抵押合同一并变更。
主合同变更不影响抵押效力。债的变更对保证责任的影响,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五
主合同变更是否会影响抵押的效力,要看情况: 1、如果主合同的当事人未经保证人同意,减轻债务的,保证人对减轻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2、加重债务的,不影响原抵押合同的效力,保证人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主合同变更影响抵押的效力。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一条规定,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第四百零七条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
主合同的变更一般不会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
主合同变更会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七条的规定,抵押权不得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担保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 第三百九十一条
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得以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首先,抵押权的设立,分为动产抵押权的设立和不动产抵押权的设立。 以动产为标的物设立抵押权的,抵押
抵押权的成立以抵押合同的生效为前提条件,因此,抵押合同无效,抵押权自然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当事人要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除此之外
要看借款合同的内容,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时间,通常情况下没有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0年。如果出借人要求借款人还款,诉讼时效则从出借人要求还款之日起计算三年。借款合同上写明还款时间的,则从到期之日起算三年。借款合同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