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工伤职工旧病复发的,确认需要治疗的,还能享受工伤待遇。劳动者仍然可以有一个停工留薪期,也可以直接从工伤保险中获得补偿金。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如果工伤职工旧伤复发后确认需要治疗的,可依法享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其他。
工伤职工可享受下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医疗待遇,即由工伤保险基金依法支付医疗费和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以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没有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就无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3.拒绝治疗的,职工遭受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后,有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的权利,也有积极配合医疗救治的义务。
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相当于本人受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的6至24个月。伤残津贴的标准为本人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的90%至75%。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工伤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的,享受停工留薪期待
如果工伤职工被判刑后不符合下列情形的,仍然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拒绝治疗的。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能够享受伤残
退休人员如果已经开始领取退休金,则其在工作时受到的伤害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不能享受工伤待遇,但可以依法享受人身损害赔偿的待遇。此时其与单位之间的关系按劳务关系来处理。
只要以职工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前提,无论期在该用人单位入职多久,都想有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并获得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人单位不能通过合同约定排除为员工缴纳生育保险费的义务,以及为怀孕女员工提供特殊劳动保护的义务。
工伤享有下列待遇: 1.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停工留薪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生活不能自理的享有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4.构成伤残享有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职业病劳动者享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 1、医疗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康复费; 4、残疾用具费; 5、停工留薪期待遇; 6、生活护理补助费; 7、一次性伤残补助; 8、残疾津贴; 9、死亡补助金; 10、丧葬补助金; 11、供养亲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