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4
不知道对方未成年介绍卖淫构成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 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为介绍卖淫罪。
犯了强奸罪会被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情节恶劣的,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三款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行为人构成强奸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二人以上轮奸等的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预备犯属于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公司能查到犯罪记录。 被判五年以下刑罚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除外。一般犯罪记录是全国联网的,开放查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分别负责受理、审核和处理有关犯罪记录的查询申请。 犯罪记录也称为案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
搜查家里不能说明犯了什么罪,只要是涉及犯罪,都是可以搜查家里的。比如犯盗窃罪、藏匿枪支赃物等、清查贪污受贿罪、侦查刑事犯罪的蛛丝马迹和罪证等公安机关都有权搜查嫌疑人家里。
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但在共同贪污犯罪中,其主体虽然必须包括特殊主体在内,但不一定都是特殊主体。贪污罪的共同犯罪问题就包括相同主体的共同贪污和不同主体的共同贪污。根据刑法第382条第2款规定:'与前两款所列人员相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
法律是这样划分刑事责任年龄的: 一、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二、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
犯罪中止不是犯罪未遂。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 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犯罪既遂的成立犯罪。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行为已经具备了某种具体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也就是说,只要犯罪主观、客观、主观方面、客观方面四要件齐备,那么就构成了犯罪既遂,犯罪也会因此成立。
单位犯罪是不等于共同犯罪的。共同犯罪需要有两个主体,而单位犯罪通常只有一个主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犯罪预备是属于犯罪的,对于预备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考虑到犯罪预备行为毕竟尚未着手实行犯罪,还没有实际造成社会危害,刑法又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犯罪预备行为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