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4
中级人民法院,是人民法院体系的一个层级,其上级单位是高级人民法院。主要负责审理法律、法令规定由它管辖的第一审案件、基层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第一审案件、对基层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裁定提出上诉或抗诉的第二审案件、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第
主要由立案庭负责。案件实施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公诉案件,亦即刑事公诉案件,是指由各级检察机关依照法律相关规定,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提起诉讼的案件。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审理。如果适用简易程序的,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具体适用什么审理方式,根据适用的程序确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检察院审查决定。四级法院分别为: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 1、基层人民法院审理除了法律规定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以外的所有普通刑事案件的一审。 2、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可能判处
不一定。在我国凡是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等案件,以及法律有特殊规定的其他案件除外,其他的都由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判决还是会公开对外宣布。有些案件涉及党、政府和军队的机密,甚至是国家的专业机密,一旦公开审理,会造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危
民事诉讼中,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以下案件一审: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刑事诉讼中,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以下一审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1、基层人民法院审理除了法律规定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以外的所有普通刑事案件的一审。 2、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一审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或者单独审判员审理。可以是组成合议庭的形式,也可以是单独审理的形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适用简易程
《民事诉讼法》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