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2
债务人的抵押担保是有期限的。如果当事人约定了担保期限的,则按其期限来担保;如果当事人未约定担保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担保期限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内。
房屋抵押人的义务包括妥善保管抵押的房屋,对房屋进行维护,如果在抵押期间,房屋发生毁损导致价值降低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对应价值的担保。
除其他担保人承诺提供担保外,债权人放弃债务人以自身财产设定的抵押权的,其他担保人在抵押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九条第二款规定: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抵押,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抵押或者变更抵押,其
抵押权人的义务主要是保管义务,即妥善维护和维护抵押房屋。由于抵押人对抵押房屋的侵害,当抵押房屋的价值降低时,抵押人应恢复抵押房屋的原状或提供相当于降低价值的担保。抵押房屋损坏或者损失的,抵押人应当以其
一、无担保债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无担保债权人是指拥有的债权是债务人没有对其债务设定任何保证的普通债权的债权人,是一种相对于公法上债权的私法上的权利。 (二)无担保债权人是和有担保债权人相对而言的。
我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九条第二款规定:“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人放弃该抵押权、抵押权顺位或者变更抵押权的,其他担保人在抵押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是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
抵押担保能否只起诉担保人取决于情况:1。一般担保责任应先起诉债务人,债务人仍不能履行才能起诉担保人。因为一般保证中保证人在债务人财产未被依法强制执行前,不承担担保责任。因此,如果担保人承担一般的担保责
担保人对担保债权的义务如下: 1、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
不能。 根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五条的规定,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股东或者发起人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抵押权与主担保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因此也消灭。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