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24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被监管人的人身权利和监管机关的正常活动。对被监管的人进行体罚虐待,往往施用肉刑,捆绑打骂,侮辱人格,进行精神折磨,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监管法规,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
虐待被监管人员罪的认定: (一)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主体为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 (三)侵犯的客体是被监管人的人身权利和监管机关的正常活动; (四)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监管法规,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
《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条: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
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构成虐待被监管人罪既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从重处罚。
虐待被监管人员罪的认定标准: 1、客体要件,虐待被监管人员罪侵犯的客体是被监管人的人身权利和监管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虐待被监管人员罪客观上表现为违反监管法规,殴打或者体罚被监管人,情节严重; 3、主要要件,虐待被监管人员罪主体为
虐待被监管人罪的司法解释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规定,虐待被监管人罪是指监狱、拘留所、看守所、拘役所、劳教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行为。涉嫌下列情
虐待被监管人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被监管人的人身权利和监管机关的正常活动。犯虐待被监管人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条: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
虐待被监管人罪的判刑规定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虐待被监管人致人伤残、死亡的,按照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从重处罚。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被监管人的人身权利和监管机关的正常活动。对被监管的人进行体罚虐待,往往施用肉刑,捆绑打骂,侮辱人格,进行精神折磨,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监管法规,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
《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条: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条的规定,虐待被监管人员罪是指监狱、拘留所、拘留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殴打或者体罚虐待被监管人员。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残、死亡的,依照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