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1
根据《刑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假释的适用条件包括: 1、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 2、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如果有特殊情况,经
一、假释的前提条件: 1、对象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
短期徒刑是可以假释的,但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假释的条件主要包括两种:一是因特殊情况,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予以假释; 二是罪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且已执行一半以上刑期或被判无期徒刑且已执行13年以上刑期,认真遵守监规等确有悔改的表现,并且假释后不会有再次犯罪的危险、
根据法律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不得假释。根据法条的规定,对累犯不管是什么刑种或者刑期,都不得假释。对于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一、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 二、监狱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监狱的假释建议书后审查其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齐备、程序是否合法; 三、人民法院在审查案件材料后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裁定予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的考察,主要是考察其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是否具有刑法第86条规定的情形,即是否再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以及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
撤销假释的程序是:在对犯罪分子撤销假释并收监时,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刑法对撤销假释的法定程序没有具体规定,应当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33条的规定进行。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1.减刑的法律后果为把原判较长的刑期减轻为较短的刑期。缓刑的法律后果为,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刑法》规定的法定撤销缓刑的情形,缓刑期满,宣告原判刑期不再执行。反之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2.假释的法律后果为,考验期内没有犯新罪,没有发现漏罪,
假释的法定程序是:首先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对建议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准予假释。公安机关根据裁定执行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