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1
行政处罚举行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当事人不承担听证费用,是指行政机关为组织听证所支付的费用,如租用场地等费用。不包括当事人聘请律师、取得证据等个人所应支付的费用。因此听证费用应由行政机关承担。
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的行政处罚包括: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
行政机关对于违法行为人作出的行政处罚是可以进行听证程序的:处罚较大数额的罚款;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的非法财物;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以及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较重的行政处罚。
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
1、在行政机关告知可要求听证后,受处罚的当事人如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可要求听证权利后的三天内向该行政机关提出。受处罚的当事人提出要求听证的方式,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对受处罚人以口头形式提出的听证要求,行政机关的工作人
行政处罚的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进行主持,举行听证时,行政机关的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并由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最终对当事人作出处罚或不处罚的决定。
1、在行政机关告知可要求听证后,受处罚的当事人如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可要求听证权利后的三天内向该行政机关提出。受处罚的当事人提出要求听证的方式,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对受处罚人以口头形式提出的听证要求,行政机关的工作人
行政处罚依照以下程序组织听证: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可以。对行政处罚可以举行听证的条件: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而行政机关拟作出的处罚决定是关于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较大数额的违法所得;以及降低资质等级等较重的行政处罚的。
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
行政处罚要按照下列程序来进行听证:先由被处罚人及时地申请听证;然后由行政机关依法组织组织;再正式召开听证会,通知各当事人参加,并在听证会上进行申辩和质证;最后制作听证笔录,并由行政机关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