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8
在我国男女双方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证。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就已经建立了婚姻档案,当事人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去补办,之后再去离婚。但如果是因为没办理结婚登记而没有结婚证的,那就没办法离婚,因为还没有结婚。
没有结婚证的婚姻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因为没有办理结婚证男女双方的关系是同居关系,而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既然不存在婚姻关系,当然就不存在离婚的问题。 不过有一种情况是例外的,如果男女双方没有结婚证,但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没有结婚证的起诉离婚办法: 1、如果是结婚证遗失,对方不给的,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然后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如果是没有领取过结婚证的,并非法律上承认和保护的婚姻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需要结婚证。结婚证丢失当事人可以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丢失证明、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的档案证明、双方近期三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前往民政局申请补办。
没结婚证离婚的方式: 1、若双方未办理结婚证的,则双方一般无法进行离婚登记; 2、若双方因离婚证丢失、损坏而无法提供的,则可以持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若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可以请求婚姻登记机关根据结婚登记档案办理离婚,或补办后,提起离婚
没有结婚证,但是想要起诉离婚的,可以按照实际情况来决定,具体如下:1、从未办理过结婚登记起诉离婚的,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结婚登记手续,拿到结婚证,再离婚;2、办过结婚登记,但遗失或损毁结婚证起诉离婚的,那么丢失方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先
没结婚证的,如果只是结婚证丢失的,可以依法补办结婚证之后再起诉离婚。但如果是因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而没有结婚证的,当事人之间没有结婚,也就不存在离婚,只需要解除同居关系即可。
没有结婚证,属于同居关系,不能办理离婚,只能自行解除同居关系。法院也不会受理同居关系的离婚诉讼。如果是对同居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如果是1994年2月1日以前就开始同居,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
有两种情况: 1.同居发生在1994年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此时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不能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协议离婚。 2.同居发生在1994年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
一、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
没有结婚证的,可以先补办结婚证在办理离婚。如果只是一方的结婚证丢失了,双方可以携带另一方的结婚证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的结婚证都丢失的,双方可以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可以是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也可以是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
《民法典》规定没有办理结婚证,若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则属于事实婚姻,可以起诉离婚。其余情况下不需要离婚,双方的关系并不受到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