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7
适用取保候审的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
取保候审期间规定: 1、没有经过公安机关的批准,被告人不可以离开所居住的市或县; 2、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常住地址、所在单位或者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必须在24小时内向公安机关报告; 3、在接到传讯的通知时,应该按规定时间及时到案; 4、不可以
首先要提出申请,申请人为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申请方式必须为书面形式,公安、司法机关收到书面申请后,应当在7日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同意的,应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不同意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可以凭借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主要是没有违反以下规定的: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取保候审保证金退还的规定为: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之时,凭借解除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分子被告者应该遵守以下规定,没有经过执行单位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在传讯的时候要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到证人作证的;不得破坏、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的。执行取保候审的单位应该要特指专人负责的,并且对被取保候审者进行监督
申请取保候审的具体条件是: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取保候审的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社会危险性小的等情形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对其适用取保候审,并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取保候审与刑事拘留、逮捕一样,都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有条件的在外等待开庭审判,并不代表案件了结、当事人无罪。 取保候审也与如何判决没有直接关系,但从司法实践来看,能够取保候审的,都是罪行较轻的,判决也不会太重,争取缓刑的机会也
取保候审需要遵循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取保候审的规定有: 1、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 2、对决定实行取保候审的人,需要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3、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的人没有经过执行机关同意不可以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不能用任何方式阻碍别人作证,不能毁证、串供和伪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