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9
发生交通事故交警不处理时,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
1、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提出复核,或在民事诉讼中由法院审定。 2、对于肇事司机行政处罚不报,可以向当地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对于赔偿调解结果不认同,可以拒绝接受,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交通事故交警到现场处理流程: 1、接到报警的,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并记录内容; 2、到达现场并进行勘察; 3、对现场进行取证; 4、询问当事人、证人并制作询问笔录; 5、根据勘察以及询问结果制作事故认定书。
在故意破坏和伪造现场的,承当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全责加一人死亡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
如果是交通事故一方故意破坏现场的,破坏现场的当事人要承担全部责任。 如果事故现场不是被当事人故意破坏的,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承担责任。 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
因为交通事故各方的过错通常通过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来确定,所以交警大队不让看本人交通事故的监控。当事人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未申请复核或者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在向法
交通事故人伤不签字的,那么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且如果没有伤者,交通事故只造成物损,不承担交通事故责任的一方,可以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直接提起诉讼。
停车场发生交通事故的,归交警管辖。停车场等非道路交通事故,由属地公安派出所参照道交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处理。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交通事故人伤对方不赔,可以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之后对方还是不赔偿,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交通事故人伤对方不赔的,应当立即报警,由交警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后,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