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1
退休人员不可以签订劳动合同,退休人员只能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劳务关系是指提供劳务一方为接受劳务一方提供劳务服务,由接受劳务一方按照约定支付报酬而建立的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1、参保人本人或所在单位社保专管员在社保局打印《参保情况记录表》,一式二份,需本人确认签名,如果本人对《参保情况记录表》上的参保记录有异议的,需带上个人的人事档案到参保的社保局保险关系科(股)进行核实 2、小一寸近期彩照一张 3、身份证原件
退休人员,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因为退休人已退出工作岗位,不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劳动主体资格,即不再具有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退休人员中有的身体尚好,本人自愿,用人单位需要,是可以从事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的,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可与其签订劳务合同,
需要办理退休手续,因为涉及到养老保险的领取。 1、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缴纳,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由企业劳资工作人员到基金征缴科申报退休停缴,打印养老保险清单。 2、企业劳资人员呈报所需材料,进行退休审批。 需呈报材料 1、职工档案。 2、职工养
职工办退休应带齐本人的身份证件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的窗口办理退休审批手续,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符合退休条件的,带退休审批表、本人身份证到个人缴费窗口确认缴费情况和基本信息;到指定银行办理养老金代发借记卡。
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后还需要办理以下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财务部应及时结清工资,人力资源部应及时办理保险清算以及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后还需要办理的手续有: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财务部应及时结清工资,人力资源部应及时办理保险清算以及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退休人员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退休人员中有的身体尚好,本人自愿用人单位需要,是可以从事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的,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可与其签订劳务合同,建立一种经济关系,按其劳动情况给予一定的劳动报酬,但不能建立劳动关系而成为正式职工。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会被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
不需要提供劳动合同。退休人员需向单位社保经办人员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退休申请(需注明姓名、身份证号、民族、户口所在地街道、现居住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工作经历等信息)。 2、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1张1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