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工伤复发的可以申请重新认定。重新认定的时效为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如果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可以提出,并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一般情况下,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
劳动者被认定为构成工伤的,已经做过劳动能力鉴定,之后病情又复发,是否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
工伤复发是需要认定的,按照相关规定,工伤复发经认定后才可以向人力资源与劳动保障局申请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工伤复发的认定,劳动者需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人社局提出申请,超过一年,人社局将不再受理工伤认定的申请。其中,进行工伤认定申请需要提
工伤复发,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所谓工伤复发,是指工伤人员经治疗,伤病情已稳定或相对稳定一段时间后,又在原工伤部位(伤口)出现与原工伤致病因素有关的活动性病灶和明显体征。 工伤复发的鉴定方式是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针对工伤认定程序,没有中止中止这一规定。但由于职工因工遭受伤害需要申请工伤认定时,往往由于缺乏对我国工伤认定程序的系统认识,从而在申请工伤认定时,由于准备不足,导致相关材料缺失或者证据不充分,需要进一步补充相关材料。依据工
工伤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复发,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然后享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其他。
如果职工的工伤复发,可依法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下列工伤保险待遇: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工伤认定期间工资待遇如下: 1、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原工资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的,经设区市级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工伤职工评定后,
工伤认定期间工资发放的方法: 1、因工伤不能上班,在停工留薪期间,用人单位应支付工资待遇的,其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期间的平均工资计算发放; 2、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劳动者可以在劳动能力鉴定后,
工伤事故发生后,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工伤事故发生后30日内由单位提出。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为职业病的,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