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10
离婚诉讼期间的借款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夫妻双方对于这笔债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的,或者这笔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消耗了,则该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反之如果双方既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且这笔债务也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消耗的,则这笔债务
视情况而定。如果离婚诉讼中提起了共同债务分割,法院会依法判决处理,对未提起债务分割的原则上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出现以下情形时,起诉离婚期间的债务就可以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有: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
离婚诉讼期间的住院费一般是共同债务。由于离婚诉讼期间还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以住院费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夫妻共同偿还。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起诉离婚期间的债务若是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则是共同债务。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法院进行判决。
起诉离婚一方拿出借条没有其他证据的话是不能简单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在离婚官司中,对于夫妻一方拿出的,另一方并不知晓,也不承认的借条,法院在认定是否存在夫妻关系共同债务时,不会直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诉讼期间的借款不一定是共同债务。如果夫妻一方有证据证明其配偶在离婚诉讼期间的借款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不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那么这笔债务就不是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应由债务人以其个人财产对债权人承担偿还责任。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婚后产生的债务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除非该债务不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即使双方离婚,也应当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赡养老人、购买生活用品、从事经营活动等生活目的,对第三人承担的债务。根据我国
夫妻双方离婚诉讼可以分割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首先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共同债务可被全部清偿的,剩余共同财产由男女双方协商或由法院判决进行分割;共同财产数额无法覆盖全部共同债务的,由双方以其个人财产部分偿还。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
要看该债务是否用于共同生活,如果共同债务是用于共同生活的,婚内债务需要夫妻共同偿还。下列债务则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
离婚共同债务=需要缴纳诉讼费。法律规定,起诉离婚缴纳的费用涉及身份关系的,每件案件为50-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离婚后借的债务不是一定要共同承担。如果该债务为一方以个人名义,且未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由债务人自行承担。如果该债务为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应当共同承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