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7
1、如果公安机关在办案中已经将赃款扣押的,可以直接由公安机关发还给受害人,或由法院在刑事判决后返还受害人。 2、受害人可以另外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归还存款。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我国刑法对吸收公众存款这一罪名规定了三档法定刑期,分别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三年以下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是其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般是指,没有经过中国人民银行的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方法来吸收公众资金,私自打着吸收公众存款的合法名义,行为人向社会中的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并且许诺会履行的义务和进行吸收公众存款性质相同的活动。
1、如果公安机关在办案中已经将赃款扣押的,可以直接由公安机关发还给受害人,或由法院在刑事判决后返还受害人。 2、受害人可以另外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归还存款。
个人吸收公众存款是个人违反国家有关金融管理的规定,对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实施了吸收公众存款,扰乱了市场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不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但承诺在一时期内还本付息的行为也属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单的行为,
对于公众的钱,一般是经过批准设立的银行,才能开展存贷款业务的。若有人在不具有存储资格的情况下,吸收公众的存款,那么就有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可以。 刑法新增规定,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属于涉众型经济犯罪,社会危害性大,通过新增法定量刑情节可以鼓励犯罪嫌疑人积极退赃,从而减少受害人损失。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被法院判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个人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个人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