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十级工伤的伤残待遇:7个月的本人工资作为其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此外还有医疗费、康复费等费用,依法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等费用,则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
退役的一级伤残军人,由国家发放终身养老金,二级伤残军人,享受公费医疗待遇,三级伤残军人,应当由民政部门给予补助,伤残军人享受住房,就业,贷款等优先权,伤残军人报考高等院校,录取条件应当放宽。
工伤伤残待遇包括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等);以及伤残津贴等。
工伤认定为五级六级的伤残待遇为,可以获得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 法律规定五级、六级工伤的应当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如果难以安排工作的
六级残疾的退休待遇标准为一次性残疾补助:五级残疾享受16个月工资,六级残疾享受14个月工资;保留职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安排适当的工作。如工作安排困难,用人单位每月应该支付相应的伤残津贴。5级伤残为职工工资的70%,6级伤残为职工
1、每月领取依据民政部2010年10月规定的抚恤金,九级因战4550元/年因公3640元/年果你在长三角地区的,可能还要高不少抚恤金; 2、城镇户籍的安置工作,农村户籍的不一定安置工作(生活困难的可以向民政局临时补助)是九级不属于特殊安置的
(一)服务期间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参照“当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中央、省级财政每人每月合计补助4167元,差额部分由各州(市)、县(市、区)财政保障补齐。在艰苦边远地区服务的,同等享受艰苦边远地
没有,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工伤职工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医疗待遇、工伤津贴待遇、伤残待遇、职业康复待遇、因工死亡待遇等等。
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
工伤7级残疾享受下列待遇: 1、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贴。标准是:七级伤残13个月,八级伤残11个月,九级伤残9个月,十级伤残7个月; 2、劳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终止劳动,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