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8
法人不可做公司清算负责人,公司清算负责人为个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清算,导致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需要补偿员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由此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责任如下: 1、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内部机构和岗位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提出改进建议; 2、负责本单位财产物资的统一管理,每年进行一次财产清查,确保账目与物资一致;
公司解散清算中涉及到的法律责任有三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是民事责任,主要包括 清算组妨碍清算的侵权赔偿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妨碍清算的侵权赔偿责任。 股东或发起人出资不足的补充连带责任。 第二个方面是
公司董事应当对于公司尽到忠诚以及勤勉的义务。当自身利益与公司整体利益发生冲突时,应当以公司利益为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董事、监事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
作为公司清算人要承担的责任有通知、公告债权人以及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清算组若是没有在法定期间内成立的,应当由人民法院指定。
法人的清算是指法人消灭或终止时,由依法成立的清算组织依据其职权清理并消灭法人的全部财产关系。清算可分为破产清算和非破产清算。破产清算是依法对被宣告破产的企业的财产进行清理、估价、变卖及其他处理,并按规定清偿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的一系列活动。消
有限公司成立清算组的,负责人由清算组成员自行选任。公司清算时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成员由股东组成,而清算组负责人在股东中产生。 算组又称清算人,是指在公司清算期间负责清算事务执行的法定机构。
由公司的个人财产承担。公司具有独立人格。法定代表人作为自然人,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但如果公司不履行债务,进入司法失信人员黑名单,法定代表人将仅限高消费。股东在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但虚假出资或者逃避出资的除外。对虚假出资范围内的
筹备中的公司的责任由设立人承担。公司依法成立后,设立人为设立公司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公司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子公司破产,母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为子公司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但是分公司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子公司与分公司都需要领取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