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县政府擅自强制拆房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满意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其停止强拆行为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乡镇机构并非行政主体。行政主体是指享有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做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社会组织。
各地的拆迁计划会发布在拆迁公告,拆迁公告会在当地市、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询。拆迁公告,又名拆迁公示,指的是市政府因建设规划需要或土地征收需要对区县市的某个待拆迁区域公告的文书,告知该区域因规划需要被拆迁。其中包括:拆迁原因、拆
政府不能强行拆除正常的民房,但政府部门可以依法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停止源建设或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过期不拆除,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1.镇政府一般不可以作为签订拆迁协议的主体,因为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是市、县级人民政府。法律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2.市、县级
政府对拆迁项目有补助,如下情况: (一)货币补偿补助 市区房屋被征收人、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下列比例给予货币补助: 1.住宅房屋为15%。 (二)房屋征收奖励 被征收人、承
县级政府没有权制定《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根据〈〈江苏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房屋评估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每年应当公布房屋区位基准价,并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现执行的《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仍然是2
政府无证强拆,当然是违法的,强拆也要经过相关的程序,必须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且要将强制执行的通知送达给被拆迁人。那么,我们国家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
政府拆危楼的补偿如下: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
政府拆房子,需要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具体如下: 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